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

愛的延續 - 洗盡沿華的手提電腦

 "不要走!求求你,不要拋棄我,不要!"儘管她一直呼喊著,他還是把她交到那男人手上.
"麻煩你替我把她放售,多少錢也無所謂,反正也不會值很多."
那男人接過她後,仔細端詳一會,便用心地洗刷她身上的灰塵,檢查她的健康狀況.但這些殷勤舉動絲毫打動不了她,因為她知道,那男人只是想搾取她剩餘的價值而已.

一直以來,我都想為自己狹小的房間添置一部手提電腦.長夜漫漫,若有電腦在旁,便可獨個兒歷盡荒唐.可是買手提電腦這個小小心願,對我來說也顯得顧慮重重.由儉入奢易,古時紂王的荒淫無道,皆源於用饍時改用象牙筷子.物慾的癢不抓則已,越抓不但越癢,癢的範圍也會越大.另一方面,這種心思思卻求之不得的感覺,可以買卻不去買的自由意志,老實說真的令我有一陣來自自虐的快感.我越要想買,我偏不讓我去買.讓一顆懸空的心兒,每日每夜都辛苦地想著.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年.這段時間我常去電器店看看琳瑯滿目的手提電腦,也會從雜誌追看新出的款式,也曾為了netbook的誔生雀躍喝采,生活不再只顧漫無目的地空虛著.

今年的一個夏天下午,我在公司寫程式倦了,便上拍賣網站偷看電子產品.一部部手提電腦被拉到這裏,賣家彷彿在市集上叫喊著:
"一元起價!新淨高效手提電腦"
"九成新超平多功能notebook!"
"好過買netbook,輕巧高速手提電腦"
她們都被標了價,看看標價,只及她們風光時的零頭.我還看到她們的一些照片,都是賣家用普通數碼相機信手拍下的,而背景多是凌亂的房間.還記得在那年頭,攝影師小心奕奕地把她安置在桌布上,然後在不同的角度打燈,為她留下一張張動人的海報.後來在熱鬧的展覽會裏,模特兒把她提起時,惱人的閃光燈便一股勁兒胡亂狂眨,像蒼蠅沾蜜糖般惹她生厭.

原來是她.在芸芸眾生中,我一眼便把她認出了.ThinkPad是動人的姓氏,黑色沉澱著她的故事.她的名字叫X40.在公司技術部的書櫃上荒置著一部X22,X22是X40的姊姊,公司裏只有我才會留意她,她纖巧極了,ThinkPad的X系列都是無比高貴的,縱使被荒廢了,也完整無缺地靜靜躺在一角.閒時我會拿起她,敲打著鍵盤作狀使用,並向同事讚譽她的精緻動人.這時我隔著螢幕看見X40,真的嗎?1500元便可把你要過來?還記得四年之前,沒有二萬元也不能把你帶走的.

人非草木,X40的坎坷命運令我不勝唏噓.我思前想後,若有了她在我的房間,她會不會吸掉了我的睡眠時間?會不會為簡約的生活打開了一個缺口,從此陷入了無窮的物慾輪迴?

我想起以前認識過一位怪女孩,她常穿起素白色的衣裳,挽著普通的麻布手袋,手袋上結著一個大蝴蝶稍作裝飾,袋裏的手機是老掉牙的黑白型號.有次跟她聊天,知道她有彈鋼琴嗜好後,我隨口問她:"你的鋼琴在那裏買?"她答:"這只是部二手琴."我再問:"你的琴有多少個鍵?"她答:"這只是部二手琴." 我心裏嘀咕:"好一個怪人,兩條問題都答非所問!"似乎買鋼琴對她來說是太奢華,她像急不及待要為自己辯護.可能若她的男朋友送名貴手袋給她,她便會一本正經地說:"袋我是不會用的,我不想因為得到一個名貴手袋,失去了更寶貴的檢樸美德!"若真的話真是咄咄怪事了.

還有另一個故事.聽公司的同事說,老闆絕對是潮人一個,我問何故,他說:"你不要看他今天像穿得很隨意,他身上的外套盛惠八千." "哇!"我揉了揉眼睛再看,真是有眼不識泰山.有一天他挽了一袋macbook手提電腦盒上班,我們吃飯談起時都深感好奇.一位同事說:"我跟老闆說這macbook很靚,他淡淡地說他買了半年,盒也未拆便一直放在家."
眾皆失色.
"若有一天我可以這樣就好了"一位同事感嘆.
我調侃了一句:"哈!老闆好像答非所問,我想無論你跟老闆說甚麼,他也會答,買了半年,盒也未拆."
"今天帶macbook回公司用嗎?" "是啊!這macbook買了半年,盒也未拆." 一位同事模擬著對話.
"這白色macbook是甚麼型號?" "這macbook己買了半年了,盒也未拆." 另一位同事接著說.
只買不用,老闆己到了物慾的最高境界了.心有物慾而不是為了用"物",那這"慾"會昇華為甚麼的慾?

到底我還是決定把她要了過來.我約了賣家在大學火車站的餐廳,賣家小心地把x40從防撞膠袋裏拿出,他是位職業賣家,專把接來的手提電腦,重新包裝好後再尋覓買家.我檢查了一會,讚了聲新淨後作了主權移交,便滿心歡喜地離開,從此我便是她的新主人了.她的外觀新淨如昔,相信舊主人曾對她呵護備至.這四年來,她的出現必令旁人頻頻稱羨,為舊主人頭上添上耀眼的光環.可是光環終有減退的時候,到時他便要尋找新的光環.舊主人花了兩萬元,換取她一生中最絢爛的四年時光.想不到現在我拿出不到十分一的價錢,便可把她的餘生完全接管了.

她的樣子是無容置疑的漂亮,而內心也叫有心人憐惜.她砰砰跳動的心臟是pentium M 1.3Ghz.pentium M是intel近十年最成功的處理器.就是往後的core duo,core 2 duo,core i7 也是基於pentium M設計的.記憶體是DDR 768MB. DDR奠定了記憶體的標準,繼後的DDR2,DDR3 也源於此.USB2.0插槽是繼USB1.1後的一大改良,傳輸速度的大幅提升,造就了usb 手指的誔生,而以usb2.0連接的各種電子產品如數碼相機,手機,高清電視手指等,令電腦的功能無限擴展.Centrino品牌所推廣的無線上網技術,令我除了可以用lan線上網外,現在還可帶她到圖書館和餐廳無線上網.而Windows XP professional更是至今最受歡迎的作業系統.後來我更發現內置的讀卡機,竟可讀取近一兩年才興起的sdhc卡.可是這些種種都掩蓋不了她被捨棄的事實.

現在她要在這裏展開新的生活.她躺在我的書桌上,連爸爸也好奇走來,瞇著眼看看她.我想她大概未知道,她是我的第一部手提電腦.這半年來,我幾乎每天也使用她上網,寫文章,看影片.也曾把她拿到廳外,一邊看電視,一邊上網跟好友笑談劇情.但我不是從沒歹念,我曾經有過先用一年,再賣掉換新的念頭,但很快便狠狠打消.生活平淡如水.如果她亦有情,相信她會感到幸福愉快了.